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进行。为及时了解考生考前健康状态,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需在考前7天(12月17日-23日)通过“2023年河北省研考考生健康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每天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系统内说明。考前健康信息是考试安排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系统网址:http://ckxx.hebeea.edu.cn:9090/yjsxxtb 二维码: 2.考生需做好考前7天(12月17日-23日…

2022年 12月 16日 阅读全文

各位报考人员: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我省部分考区补考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调整为12月21日11时。请您及时打印准考证,并随时关注本网站最新公告。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22年 12月 15日 阅读全文

经研究,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调整至2023年1月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3年1月2日  8:00-11:00 素  描 11:15-11:45 速  写 14:00-16:30 色  彩 二、《准考证》下载 2022年12月28日14时至2023年1月2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23年1月…

2022年 12月 15日 阅读全文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统一通过考生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操作。首次使用的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或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并绑定考生本人微信号,这是考生登录考生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操作的重要凭证。 为确保顺利报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一、通过官方网站 (一)注册 1.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原中国…

2022年 12月 12日 阅读全文

近期发现一些仿冒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网络平台账号,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信息,造成了误导考生和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在此,我中心郑重做出以下声明: 1.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21wecan.com)和“中国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发布相关通知和信息的官方渠道,未授权任何其他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考试信息的发布,未开通其他网络平台账号对考试进行宣传和消息推送…

2022年 12月 12日 阅读全文

各位报考人员: 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市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结合考点学校“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管理要求,经慎重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12月17-18日举行的河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近期将统一安排考试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报考人员原付款账户;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请您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有关2023年度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信息,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同心战疫、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省人事考试工作的理解、支…

2022年 12月 8日 阅读全文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9日上午8:00 二、查询方式 1.中国教育考试网 网址: http://ntce.neea.edu.cn/ntce/ 2.中国教育考试网微信小程序 使用微信手机APP,可通过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在微信中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进入查询。 3.中国教育考试网百度小程序 使用百度手机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查询。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 12月 8日 阅读全文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解决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异地赴考的实际困难,实现“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考条件 1.跨省借考条件 当前仍滞留在外省且返回原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对于考生已身在报考点所在省份的,不安排跨省借考。 2.省内跨市借考条件 当前仍滞留在原报考点以外的市且返回确有困难的考生;对于考生已身在报考点所在市的,不安排省内跨市借考。 二、借考程序 1.申请跨省和省内跨市借考的考生,均须于…

2022年 12月 8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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