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认真阅读涉考违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监测、随身物品检查及安全检查等,为避免在安检中出…